第五章? 錄取規則
?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分數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第十八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05%,對招生計劃量大的省份,學??筛鶕捶植记闆r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
第十九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委會有關考生加分的政策。
?
第二十條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
第二十一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學校原則上遵循考生專業志愿,以考生投檔排序成績為準,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部分報考超額或缺額專業,經省級招生機構批準,學校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對相關專業和計劃進行調增或減停,實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
江蘇省文理科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及以上,必測科目為4C1及以上,藝術類必測科目為4C及以上。分專業錄取時,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實際總分(語數外+附加分+獎勵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
第二十二條?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簩τ幸幎ǖ耐稒n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檔成績排序錄??;對沒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 [專業統考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則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
第二十三條 音樂舞蹈類和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簩κ褂脤I校考成績錄取的省份,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排序錄?。粚κ褂脤I統考成績錄取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身高須達到本章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標準,且相關專業考試科目須符合下列要求:
?
湖北?。阂魳繁硌荩ㄆ鳂繁硌荩I:只招鋼琴、竹笛、二胡、揚琴、琵琶、古箏科目考生。
?
音樂學(合唱指揮與音樂教育)專業:只招鋼琴科目考生。
?
山東?。阂魳繁硌荩ㄆ鳂繁硌荩I:主項須為鋼琴、竹笛、二胡、揚琴、琵琶、古箏。
?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專業:主項須為聲樂。
?
音樂學(合唱指揮與音樂教育)專業:須為鋼琴+聲樂組合,主、副項次序不限。
?
湖南省:音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主科須為鋼琴、竹笛、二胡、揚琴、琵琶、古箏。
?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專業:主科須為聲樂。
?
音樂學(合唱指揮與音樂教育)專業:主科須為鋼琴。
?
廣東?。阂魳穼W(合唱指揮與音樂教育)專業:只招鋼琴科目。
?
第二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專業)在專業術科成績和文化投檔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和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第二十五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學校確定錄取標準,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批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準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
第二十六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按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
第二十七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一般應不低于110分(滿分150分),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
第二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下列專業考生身高須達到規定的標準:
?
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男生1.65米(含)、女生1.55米(含)以上;
?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音樂學(合唱指揮與音樂教育)專業:男生1.70米(含)、女生1.58米(含)以上;
?
舞蹈表演專業: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
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
??谱o理(涉外)專業: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
第二十九條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在明確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中錄取,且錄取后不得轉專業。
?
第三十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本語種和英語考生;其它本、??茖I原則上不受語種限制,但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以英語為主。另外學校開設有大學日語、大學德語和大學法語等語種課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個語種修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