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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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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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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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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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美術類、音樂(山東考生須參加濟南大學聯考)、表演(江蘇省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迹綎|考生須參加山東藝術學院聯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體類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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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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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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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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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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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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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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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文科考生語文分數高者優先,理科考生數學分數高者優先,以上條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語分數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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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校對江蘇文科類、理科類考生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1B1C(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成績相同時,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排序,后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蝗缭谂判蛑袑W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仍相同,文科考生語文分數高者優先、理科考生數學分數高者優先,以上條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語分數高者優先排序。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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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術類(陜西省考生適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及位次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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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外考生適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按總分(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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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音樂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采用音樂類聯考的省份,考生專業成績按聯考成績計算)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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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采用表演??嫉氖》?,考生專業成績按我校??汲煽冇嬎?;采用表演聯考的省份,考生專業成績按聯考成績計算)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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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體育類錄取規則:(江蘇省考生適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省體育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總分(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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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外考生適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應的體育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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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ㄗ灾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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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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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我校本科教學中,所有專業都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教學中不為非英語語種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