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學費收費辦法:實行學分制,先按學年預收、按學分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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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費標準:農學類專業按3780元/年的標準收取;文學、教育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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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按4165-4200元/年的標準收;理、工、管理、經濟學類專業按4590-4600元/年的標準收。凰囆g學類專業按11970-12000元/年的標準收取。以上為2019年的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最終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部門批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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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學教育本科專業(四年制,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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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波合作電子信息工程本科專業教育項目前三年學費標準為25000元/年,第四年選擇出國的學生由波蘭華沙理工大學按有關學費標準收取(2019年為4000歐元/年,僅供參考);第四年選擇不出國的學生可留在本校繼續學習,學費按同級同專業標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