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或實施細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錄取的本科專業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在本科第一批錄取,其他本科專業在本科第二批錄?。簧贁得褡孱A科生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錄?。桓呗殞?粕诟呗毱胀ㄅ浫 M馐】忌匿浫」ぷ?,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批次安排及錄取辦法進行。浙江、山東、海南省按照公布的2020年招考選考科目要求錄取。
第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與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政策規定,計入總分進行投檔,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一條 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方案的?。ㄗ灾螀^、直轄市),對已投檔的考生,學校采用“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按照排序及投檔規則,結合其所報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在征得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計劃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二條 執行順序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學校按投檔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可以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按其志愿順序錄取到學校未滿額的專業。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投檔,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四條 本校所有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從醫學人才培養及其工作環境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各考生須遵從以下規定:
(一)醫藥類相關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斜視考生;不錄取嗅覺遲鈍、口吃考生;不錄取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考生。
(二)肢體殘疾、行動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慎填報我校醫藥類專業。
(三)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我校不予錄取。
(四)護理學(本科)、護理(高職)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助產學專業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55cm以上。如未達以上要求,請填報我校其他專業。
對體檢不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我校概不錄取;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少數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區內招生,預科階段集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指定高校的預科學院學習一年。學習期滿,考核合格者依據有關規定,分配到我校各本科專業學習,理科考生只能分配到理科招生專業,文科考生只能分配到文科招生專業,與當年錄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少數民族預科生分A類和B類兩個批次進行錄取。其中A類為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生,實行順序志愿錄取投檔模式,招生對象主要為廣西區內60個老、少、邊、山、窮縣(區、市)農業戶口的應屆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生;B類為少數民族預科生,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模式,招生對象為廣西區內少數民族考生,根據規定按學年收取學費。
第十七條 民族班專業招生對象為廣西區內少數民族考生,安排在廣西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第十八條 臨床醫學(免費醫學定向)專業,屬于國家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只在廣西招生。該專業單設志愿,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執行本科第二批錄取線。錄取結束后,在獲得錄取通知書前,須與我校和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到相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
第十九條 為維護招生計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已被錄取的考生,根據“陽光招生”要求,一律不退檔案,入學后原則上不再進行專業調整。如確有轉專業需求的,入學一年后本科生按《桂林醫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高職生按《桂林醫學院高職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規定在入學后兩周內對新生進行體檢復查,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