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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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伊犁師范大學錄取批次按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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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伊犁師范大學對全國各?。ㄗ灾螀^、直轄市)的各類招生計劃均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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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伊犁師范大學投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120%,在此范圍內,由學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疆外招生計劃如無法完成,調回疆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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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報考單科成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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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語專業:普通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90分,單列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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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普通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65分,單列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50分、雙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40分、民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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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數學教育專業(??疲浩胀惪忌鷶祵W單科成績≥35分,單列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雙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應用統計學專業普通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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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學教育(培養方向為理科方向)專業:普通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45分,單列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雙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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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ㄗ灾螀^、直轄市)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照顧幅度依照當地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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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進校后除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生的公共外語課程為“大學俄語”外,其余專業學生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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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有特殊注明的專業外,伊犁師范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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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和緊缺人才培養計劃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規定政策執行。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要求各高校男女生招收比例相對平衡,2020年伊犁師范大學該計劃招生男女比例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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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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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雙語類或民語言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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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