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
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現有規定標準收取學費。藝術類本科專業6000元/生·年;理工類本科專業3500元/生·年;外語類本科專業3800元/生·年;體育類本科專業3300元/生·年(其中,運動訓練專業4500元/生·年);文史類本科3100元/生·年。藝術類??茖I5500元/生·年;理工類??茖I3300元/生·年;文史類??茖I2900元/生·年;外語類??茖I3500元/生·年;預科生預科階段學費標準為3100元/生·年。
小學教育專業按大類招生,第一學年學費標準為3500元/生·年;按專業方向分班后,自第二學年起,小學教育(文科方向)按照文史類本科專業、小學教育(理科方向)按照理工類本科專業、小學教育(英語方向)按照外語類本科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級調整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
第十九條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為“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學費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學生免交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