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市)生源數、生源質量、重點支持政策及歷年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以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由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三條 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市)的考生,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及要求執行,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在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十六條 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第十七條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忌斈晁囆g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區、市)合格線要求,當年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市)招生部門公布的最低投擋線要求。錄取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統考成績相加計算綜合成績,并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藝術統考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基本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按照《塔里木大學本、??茖W生學籍管理工作的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