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學費: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國內安全保衛、禁毒學、治安學、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學技術、警務指揮與戰術、網絡安全與執法、行政管理等十個專業5200元/學年,監獄學、法學、信息安全等三個專業4800元/學年(閩價費〔2014〕183號)。
第八條 住宿費:以學年收費,每間宿舍均安裝空調,按住宿條件分為900元、800元和500元三種,另加收空調費用70元(6人間)、50元(8人間)。
第九條 代辦費管理及相關費用的清退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要求辦理。
第十條 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批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