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學費及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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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學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專業(類)實行學分制收費。學校每學年初依照該專業(類)平均學費標準預收學費,學年結束根據實際修讀學分及學分收費標準進行結算。預收學費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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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藝術學類12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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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學類7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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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類6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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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學、法學類55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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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農學類5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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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注:大類招生專業,專業分流后,學費標準按照分流后相應專業收費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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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學校南寧分校普通本科專業(類)、應用型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校每學年初依照該專業平均學費標準預收學費,學年結束根據實際修讀學分及學分收費標準進行結算。各專業(類)預收學費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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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本科:工學、管理學類6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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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用型本科:工學類7500元/生·學年,管理學類65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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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學校南寧分校高職??茖I實行學年制收費。高職??破胀?300-8000元/生·學年,高職??扑囆g類9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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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學生住宿費以實際住宿條件和收費標準繳納,住宿費收費區間為1000-2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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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以上各項收費最終以自治區物價局審批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