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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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首次投檔的考生;若首次投檔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參加征集志愿錄取。對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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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對已投檔到學校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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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按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及上述四項成績均相同的,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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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在調劑考生隊列中,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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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各專業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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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的要求又無法調劑到其它專業的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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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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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根據《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及學生就業前景,補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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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患有《體檢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我校不予錄?。?/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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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患有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的,我校不予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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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或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者,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傣醫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養生學、中醫兒科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藥學、藥物制劑、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制藥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衛生與營養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不予錄?。?/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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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者,我校不予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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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殘疾考生慎報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傣醫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養生學、中醫兒科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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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慎報護理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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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所有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均無加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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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所有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公共外語教學的主要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入學后因英語成績不合格影響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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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認可各省級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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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選考科目規定和錄取原則,按照改革省份有關規定和我校設定的科目要求與錄取規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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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學校招收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按國家及云南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分別簽訂培養協議和定向就業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畢業時到定向單位報到就業,不能報考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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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 按國家和云南省相關政策規定,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傣醫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養生學、中醫兒科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等專業的學生,畢業后須按規定進行3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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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及其他專項計劃的錄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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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我校“專升本”招生專業招收云南省高等??茖W校相關專業優秀應屆專科畢業生,錄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