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第五條 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能錄取,符合調劑的,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符合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六條 投檔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投檔成績、同為少數民族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第七條 在云南省招生若需征集志愿時,二本批次文史類、理工類只征集少數民族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
第八條 認可各省級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條 除公共事業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方向)只招男生外,其它專業無性別限制。
第十條 部分專業加試要求。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外語類專業需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
民族班專業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本民族語言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或參加藏文加試。
本條上述專業外,不作加試要求。
第十一條 除外語類專業考生外語語種限英語外(日語專業外語語種也可為日語),其余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教學只開設大學英語。
第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考試與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專業成績、同為少數民族的,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第十三條 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只招收云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黑龍江省、甘肅省、青海省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其中,舞蹈學專業普高招生體格檢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
第十五條 有選考科目要求的,須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條 江蘇省按“先高考投檔成績后等級”的規則錄取??忌?門選測科目均不能低于B級。當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較高者。
第十七條 “全國聯招”、“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武術單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