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按照“學校負責、招考院監督”的錄取體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2010年招生錄取規則。具體錄取規則是:
1.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國家教育部、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和程序,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2.本專科招生全部采用網上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3.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和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4.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5.對報考同一專業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次按平行志愿、服從志愿和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6.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數并入總分后,按以上原則錄取。屬下列情況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p>
(l)有文藝特長(如樂器、舞蹈、書法、繪畫、唱歌等)的考生。
(2)有體育特長(特別是獲國家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和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
(3)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稱號的考生。
(4)高中階段獲得?。ㄊ校┮陨峡萍及l明創造獎、?。ㄊ校┮陨蠁螌W科競賽優勝獎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跡的考生。
7. 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非英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后以英語實施外語教學。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并需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機構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筆試成績與口試成績較高者。
8.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低于70分,且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地文化錄取控制線的,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9.“生物技術”專業為國家級一類特色專業,同時又是云南省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參加第一批次錄取,高考英語筆試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
10.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11.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招生專業,參照相近專業的標準執行。
12.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據“第一志愿填報農林院校降10-20分投檔”的優惠政策,并結合各省、區、市的具體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考生予以錄取。
13.學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資格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4.在生源不足或生源質量較低的省份,學校有權對該省部分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15.建筑工程技術(特有民族班)專業是我校與云南省民委聯合開辦的??茖I,主要招收云南省特有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和錄取按省民委、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16. 動物科學(飼料科學與工程方向)和工程造價本科專業被列為云南省2010年高職本科試點招收專業,除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外,面向云南省另招收應屆三校生各50名。報考、錄取、收費等按《云南省教育廳關于云南省高等職業教育本科試點招收“三校生”的實施意見》(云教高〔2010〕30號)文件執行。
三、新生入學及復查
1.被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按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2.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報考資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