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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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執行國家及各省、市、區招生錄取相關政策,投檔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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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校志愿: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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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業(類)志愿:進檔考生專業(類)確定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方式,專業(類)志愿無級差要求。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錄取以高考總分成績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序。同等條件下,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專業以文綜、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焕砉ゎ悓I以理綜、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口招生專業以綜合、外語、數學、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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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滿足專業(類)安排條件的考生,如服從專業(類)調劑,可調劑到未滿專業(類),如不能滿足空缺專業(類)錄取條件的及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均予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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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專業(類)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類)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空中乘務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罩谐藙諏I畢業后若從事航空、高鐵等行業相關工作,身體條件須符合該行業相關標準,請考生慎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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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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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類),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現同分同等級情況,文科考生以語文成績(含附加分)高者優先,理科考生以數學成績(含附加分)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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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海南、浙江、天津等4省考生,同等條件下,以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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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依據《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考生可通過登錄我校網站查看),大類培養期間學生修讀完成本學科大類培養方案規定課程,并達到相關要求,工商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于第2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計算機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機械類于第3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學校提前公布專業類所含各專業分流計劃,依據學生搭配培養期間學習成績排名及個人填報志愿次序進行專業分流,即以“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對分流后不足20人的專業,原則上由學校專業建設委員會確定是否停止或暫緩招生,學生可在其他專業進行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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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參與專業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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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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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成績須通過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省控分數線,設置統考省份考生須通過該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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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組織表演專業??际》荩忌毴〉梦倚1硌輰I??己细褡C方可報考我校表演專業,不允許跨省報考;非組織??际》莩姓J相關統考(聯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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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及美術、設計類專業承認各省美術、設計類統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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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參加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成績須通過相應省控分數線,須參加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并取得服裝設計與工程方向專業課加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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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及美術設計類專業、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表演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100%。設置??际》?ldquo;專業課成績”為我校相應專業校考成績;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課成績”為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服裝設計與工程方向專業課加試成績;其他省份“專業課成績”為該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設置??际》輧炏蠕浫∠鄳獙I??汲煽兏哒撸渌》輧炏蠕浫∠鄳獙I統考(聯考)成績高者;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藝術文類和藝術不分文理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3點中“文史類專業”執行;藝術理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3點中“理工類專業”執行;對口招生藝術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3點中“對口招生專業”執行;高考改革省份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4點執行。無語種和單科成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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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如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