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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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提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結合各省相關文件并參考該省生源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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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類)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投檔成績)優先、參考志愿、無級差”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類)志愿;專業(類)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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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優先級別。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經規定了相關的排序辦法,則按照該省市的辦法執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沒有規定排序辦法,則按照我校規定的辦法執行,即對投檔成績相同的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和其他文科專業順序比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其他理科專業順序比較數學、理科綜合、外語、語文,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及安排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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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給予考生分配專業時,若成績并列相同,則高考實際分數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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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原則除遵循以上條款外,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及填報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選測科目等級為2B以上,一門選測科目為歷史或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限;必測科目等級4C以上;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同分情況下,按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的等級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選測科目再相同,報考我校(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和我校其他文科專業順序比較語文、外語、數學;報考我校其他理科專業順序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及安排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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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專業類錄取的考生,由所在學院按學校相關文件負責分流;分流基本原則:分數優先、參考志愿。分流時間、分流辦法詳情參閱大類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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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錄取到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繪畫基礎,入學后須加試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將轉入分數相同或分數相近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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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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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采用招生省份統考成績,即考生需參加所在省的美術與設計類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合格后,就有資格報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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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我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的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從高到低錄取,若多名考生綜合分并列相同,單科比較順序依次為專業課成績、素描成績、色彩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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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投放招生計劃且該省組織書法省統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書法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按照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書法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方可報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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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省沒有組織書法省統考且我校擬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按照國家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文件精神,協商設立??伎键c;考生需取得我校??己细癯煽兎娇蓤罂嘉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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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的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的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多名考生綜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再相同,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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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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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筑學(中外合作辦學、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辦學、120103H)、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080601H)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考生如果填報了其中的某一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當該專業無法錄取時,視作該生同意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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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校在吉林、遼寧、內蒙古、新疆四?。▍^)招收理工類少數民族預科生,該省少數民族考生有報考資格。預科學習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結合考生志愿重新選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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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校對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規定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