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學費和招生經費
?
第十七條 學校按上級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各專業(類)學費標準如下:
?
(一)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歷史學、英語等本科專業:4200元/年;
?
(二)財務管理、保險學等本科專業:4400元/年;
?
(三)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化學、應用化學、園藝、生物科學、地理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等本科專業:4600元/年;
?
(四)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學、體育教育等本科專業:7200元/年;
?
(五)學前教育本、專科專業:6000元/年;
?
(六)法律文秘、酒店管理、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電信服務與管理等專科專業:5000元/年;
?
(七)蒙語授課本科專業:學前教育4800元/年,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蒙古語言文學)3360元/年,音樂表演(蒙授)5760元/年;
?
(八)校企合辦信息與計算科學(大數據方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以及計算機類本科專業:10000元/年。
?
校企合辦專業收費較高,考生應當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謹慎填報。
?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經費在本校事業費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