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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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甘肅省招生委員會及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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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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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校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100%-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ㄗ灾螀^、直轄市)投檔政策及生源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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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狀況,并盡量安排在生源充足、質量高的?。ㄗ灾螀^、直轄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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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考生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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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普通文理科專業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考生,不設置專業級差,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排序進行。若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則文史科考生按照語文、綜合、數學,理工科考生按照數學、綜合、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中職對口升學考生按照專業技能、專業基礎、公共基礎單科成績排序確定。浙江省考生,按照相應的投檔規則錄取,同分情況下學校認可浙江省對于同分考生的位次排序規則。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投檔成績排序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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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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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當投檔生源不足時,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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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5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即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蝗缛匀幌嗤?,則按等級排序錄取,排序順序為A+B、AA、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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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專業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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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甘肅省考生學校承認并執行甘肅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外省考生學校承認并執行全國性加分政策。加分政策適用于投檔及分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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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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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校藝術、體育類各專業文理兼收,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要求分別公布招生計劃。按文理科分別公布招生計劃的省份,學校在錄取時將根據文理科生源情況,劃定專業課、文化課錄取控制線,在文理科之間調整計劃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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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0年學校所有藝術、體育類專業均不設置???,均采用各省級統考(聯考)成績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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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該省平行志愿投檔方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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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對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的省份(批次),音樂、舞蹈表演、美術設計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為:考生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均達到合格線,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專業課成績并列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錄取原則為: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控合格線后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文化課成績并列時,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為: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控合格線后,按照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后按照綜合成績排序錄取,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50%+文化課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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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2020年音樂學專業(器樂演奏方向)招生不區分樂器種類,但僅招鋼琴、單簧管、薩克斯、大提琴、二胡、琵琶、阮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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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但考生體檢須符合《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13號)關于空中乘務人員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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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根據相關專業特點,學校對部分專業高考相應科目的單科成績作最低分要求,最低分根據當年高考實際成績決定。文學類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數學類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外語類專業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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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形式予以公布??忌傻顷憣W校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