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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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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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學校文理科提檔比例為1: 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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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普通文理科考生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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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ㄆ渲袊H經濟與貿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專業按數學、語文、外語排序);若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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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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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考生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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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專業采用新疆藝術學院??汲煽兺?,其他擬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市、區)相應藝術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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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校投放了藝術類招生計劃的省份,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辦法執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關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無明確政策規定,則按我校錄取規則錄取,原則如下:1.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專業成績再相同,則再按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從高到低錄?。?.音樂類、舞蹈編導專業則在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若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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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網及招生公眾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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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各?。ㄊ凶灾螀^)教育廳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