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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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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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一投檔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且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如服從調劑,將其調劑錄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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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相關政策執行,考生須滿足填報志愿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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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享有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關投檔的規定執行,以考生投檔成績作為專業錄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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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檔成績相等的同一投檔志愿的多個考生待錄入到同一專業,且該專業剩余計劃少于考生數時,按專業志愿次序進行錄?。ńK省先選測科目等級后專業志愿),同一專業志愿次序的考生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ㄎ氖奉悈⒖伎颇考绊樞驗椋赫Z文、外語、數學;理工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參考科目及順序為:語文加數學之和、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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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文件執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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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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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地?。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省級統考(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地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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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按專業課省級統考(聯考)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的專業志愿次序錄取,專業志愿次序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及順序(語文、外語、數學)。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且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如服從調劑,將其調劑錄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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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方向)按“專業清”原則錄取,即同一投檔志愿的考生,按專業課省級統考(聯考)成績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再擇優錄取第二專業的考生,依次類推。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及順序(語文、外語、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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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課省級統考(聯考)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及順序(語文、外語、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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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進行專業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的專業志愿次序錄取,專業志愿次序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再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及順序(語文、外語、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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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生所在省份關于藝術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文件執行,依據專業課統考成績排序后,分專業按專業志愿清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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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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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生源地?。ㄗ灾螀^、直轄市)體育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必須合格,同一投檔志愿考生按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及順序(數學、語文、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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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齊齊哈爾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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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錄取時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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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英語(師范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須口試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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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體檢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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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實行按類招生的專業,培養和專業分流按照《齊齊哈爾大學按類招生專業培養和分流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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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入學的新生,堅決予以取消入學資格,報生源地省備案。并積極配合司法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