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十三條 西南科技大學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四川省教育廳領導下,參與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西南科技大學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錄取時對生源質量好的省區按規定可適量增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區或批次中,西南科技大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凡投檔到我校的考生,身體達到相關專業要求后,錄取時按分數和志愿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和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者或錄取滿額時,則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同等條件下,外語類專業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晃氖奉惡屠砉ゎ愊嚓P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ㄎ氖奉悓I相關科目按外語、語文、綜合的順序考察;理工類專業相關科目按外語、數學、綜合的順序考察)。
第十七條 外語類專業優先招收外語考試為同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僅能以英語、日語或俄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八條 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是在政治思想、體檢、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戶口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粚I課成績如果相同,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果文化課成績也相同,則參考外語成績,外語成績高者擇優錄取。社會體育專業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九條 我校建筑學、城市規劃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學生進校后學校將組織相關測試。測試成績太差不適應專業學習者,學校根據其高考成績調整到錄取分數相當的專業就讀,學生若不服從調配可申請退學。
第二十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但對生活不能自理,導致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考生,學校可不予錄取,或在無任何資料顯示該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被錄取后也將退回原籍。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要求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