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北公學——黨在延安創辦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學校1937-1941
1937年為了培養抗日干部,黨中央決定成立陜北公學,校長是成仿吾,副校長是羅邁(李維漢),校址定在延安東門外。陜北公學辦學4年,抗戰時期與“抗大”齊名,她強烈地吸引著千百萬全國各地和海外的進步青年奔赴這里。陜北公學開創了黨辦高等干部學校之先河,為黨的干部高等教育事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培養了13000名干部,為抗日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
1937年10月23日毛澤東主席為陜北公學題詞:“要造就一大批人,這些人是革命的先鋒隊。這些人具有政治的遠見。這些人充滿著斗爭精神與犧牲精神。這些人是胸懷坦白的、忠誠的、積極的與正直的。這些人不謀私利,唯一的為著民族與社會的解放。這些人不怕困難,在困難面前總是堅定的、勇敢向前的。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風頭主義者,而是腳踏實地富于實際精神的人們。中國要有一大群這樣的先鋒分子,中國革命的任務就能夠順利地解決。” 1938年3月10日,毛澤東同志又一次為陜公題詞:“陜北公學是屬于中華民族的,因為他為抗日救亡而設,因為他收納了全國乃至海外華僑的優秀兒子。”他豪邁地說:“有了陜公,中國就不會亡!”
校歌:這兒是我們祖先發祥地,今天我們又在這兒團聚,民族的命運全擔在我們雙肩,抗日救亡要我們加倍努力,忠誠、團結、緊張、活潑,戰斗地學習!努力,努力,爭取國防教育的模范。努力,努力,鍛煉成抗戰的骨干。我們忠實于民族解放事業,我們獻身于新中國的建設,昂頭看那邊,勝利就在前面!
教育方針:堅持抗戰 堅持持久戰 堅持統一戰線 實現國防教育 培養抗戰干部
校風:忠誠 團結 緊張 活潑
延安大學——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綜合大學1941-1949
1941年9月,經黨中央研究決定,陜北公學與中國女子大學、澤東青年干部學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學,吳玉章任校長,校址在陜北公學原址。1943年,延安“魯藝”、自然科學院、民族學院、新文字干部學校,1944年行政學院依次并入延安大學。延安大學歷時8年,在艱苦的戰爭歲月,培養了萬余名革命干部和知識分子,培育了“立場堅定、公正無私、實事求是、艱苦奮斗”的“老延大”精神,積累了創辦綜合大學的寶貴經驗。為奪取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勝利,為黨的教育事業、新中國的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
教育方針:適應抗戰和邊區建設需要,培養和提高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建設的工作干部。進行中國革命歷史與現狀的教育,以提高學員的革命理論水平;加強民主主義建設的思想修養,以培養學生的革命立場與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學校教育和各實際工作部門及實際活動相結合,以便使實際經驗提升到理論高度,達到理論與實際的統一,學與用的統一。
學風:自由思想 實事求是 埋頭苦干 遵守紀律 主動自治 團結互助
教風:教師有講學與研究的自由;教師與實際有密切聯系;教師與學員打成一片;教師經常進行自我教育。
延大教師有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兼職教師,即實際工作部門的負責干部;一部分是專門從事教學和研究的專家學者,可謂群賢畢至,大家云集。
西北人民革命大學1949-1953
1949年為了培養適應新中國政權建設所需的各類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決定,延安大學遷到西安,改名為西北人民革命大學。陜西省政府主席馬明方兼任校長。1949年民大校部和二部遷駐高陵縣通遠坊;一部、三部遷駐涇陽永樂店。
西北人民革命大學堅持黨對學校的領導,有優良的校風、學風,有充實的學習生活和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她辦學4年,為西北五省區培養了各類建設干部11000余名,為西北地區的建設與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校風:忠誠老實 實事求是 團結互助 艱苦樸素
西北政法干部學校1953-1954
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西北分校1954-1958
1953年3月,為了提高西北地區政法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中共中央西北局決定改組西北人民革命大學,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學校。1954年學校更名為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西北分校,校址由通遠坊遷至西安南郊。
基本任務:為西北及周邊一些省份培訓縣級民政、司法、檢察、監察干部。
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西北分校在辦學5年中,為西北五省區和內蒙、河南、山西、四川等地培訓在職公、檢、法干部2154人;舉辦民族班17期,培訓民族干部305人。
西安政法學院——西北地區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1958-1962
西安政治經濟學院1962-1963
西北政法學院1963-2006
1958年8月,經陜西省人民委員會批準,西北大學法律系調入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學院,從此開始了學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歷史。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西北分校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和深厚的革命文化積淀,西北大學法律系從“陜西高校之母”的母體中繼承了優良的辦學傳統,他們的合并為西安政法學院的建設與發展構筑了新的平臺。
1962年陜西省委為貫徹黨中央關于國民經濟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工作方針,將西安政法學院、陜西財貿學院合并為西安政治經濟學院。
1963年8月,國務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經濟學院分為西北政法學院和西北財經學院的決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學院正式更名為西北政法學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到“文革”前,成為全國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培養了一批哲學、法律、新聞等專業的優秀畢業生。為西北地區民主法制建設、民族團結和社會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
“文革”期間,學院慘遭破壞,直至1972年撤銷。在極端困難的條件下,廣大教職員工仍然忠于人民教育事業,努力履行本職工作,向社會輸送了693名本科生。陜西省教育主管部門將學院教師安置在部分高等院校,保存了師資力量,為學院的復辦儲備了師資隊伍。
1978年8月國務院批準西北政法學院在原校址復辦。1979年開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1980年以后劃歸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學院形成法學為主、多學科、多層次協調發展的辦學體系。
西北政法大學——全國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西北法律教育和法學研究的中心、陜西人文社會科學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
2005年12月西北政法學院順利通過教育部更名大學的評審,2006年11月正式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學立足現代大學本位,深化改革、堅持創新、團結拼搏、奮力進取,已具備了相當的辦學規模和較強的學科實力、師資力量、學術環境、基礎設施、管理水平,形成了一定的辦學優勢,成為一所以法學為主要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高等學府。西北政法大學將以本科教育為基礎,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培養高素質、復合型專業人才,為建設法學特色鮮明、人文、經濟、管理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開放性、高水平的教學研究性政法大學而不懈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