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立了多項獎學金。除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每學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及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外,還有周廉獎學金、貴州茅臺獎學金、博世助學金、金石獎學金、順豐獎學金、中國皮革協會獎學金、華貿皮革企業獎助學金、隆豐獎學金、亞馬遜化工獎學金、鐘香駒教授獎學基金、維美德獎學金、斯道拉恩索企業獎學金、芬歐匯川教育基金、中達化工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方舟科技創新獎學金、仁恒醫藥獎學金等20多項獎學金和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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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通過國家獎助學金、社會捐資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進行資助。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