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規則
1.在各?。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2.根據各?。ㄊ小⒆灾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3.學校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優先保證第一志愿考生專業。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數一般應高出考生所在省錄取線20分,并根據專業志愿情況確定錄取與否。
4.同批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根據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與第二專業級差分,控制在3分以內,第二專業之后視為平行專業,不再有級差分。
5.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對符合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實際的總成績排隊。在高考總成績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政策照顧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長的考生。
6.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需參加??疾⑷〉煤细褡C,錄取時文化課必須達到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劃定的合格線。陜西省以外的其它省份按綜合分擇優錄?。ňC合分=專業??汲煽?times;70%+文化課成績×30%);2010年陜西籍藝術類考生,報考工業設計專業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報考藝術設計和動畫專業按??紝I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