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徐特立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勵體系;對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為主要方式的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1.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5.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二)學校資助:
1.學校獎學金:優秀學生特等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優秀學生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
2.學校助學金:
(1)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勤工助學補貼標準按中省大學生勤工助學政策執行每生每小時12元,勤工助學時長一天不得超過4小時,一周不得超過8小時,一月不得超過40小時。
(2)特殊困難補助: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發性、臨時性的困難導致基本的學習生活費用無法保障時給予的一次性校內資助措施。
(3)學費減免: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力繳納全部學費的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者無經濟來源的學生予以減少或免予繳納學費的一項校內資助措施。
(三)社會資助:
1.“元一圣地”獎學金:特等獎每人5000元;一等獎每人3000元;二等獎每人2000元。
2.徐特立獎學金:每人2500元。
3.寶鋼教育獎:優秀學生特等獎每人20000元、優秀學生獎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