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依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市)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市)統考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美術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繪畫)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
2.藝術設計(??疲I: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
3.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strong>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strong>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體育教育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以上各專業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對口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四條 專業不限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