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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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學校承認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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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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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學校錄取工作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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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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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按照進檔考生的實際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分配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全部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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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檔成績相同時,河南省按語文、數學、外語聽力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其他?。▍^、市)按語文、數學、外語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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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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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省、山東省考生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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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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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市)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30%)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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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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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山東省音樂學專業成績認可校級聯考成績(濟南大學主考),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成績認可校級聯考成績(山東青年政治學院主考),美術類和編導類專業成績認可山東省統考成績;其他省(區、市)藝術類專業成績均認可各省(區、市)藝術統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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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市)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據“排序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也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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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術類專業(美術學、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繪畫、動畫):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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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書法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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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戲劇影視文學: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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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廣播電視編導: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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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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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音樂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30%)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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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音樂表演:河南省按專業主科成績擇優錄取,其他?。▍^、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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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舞蹈編導:河南省按專業主科成績擇優錄取,其他?。▍^、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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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藝術類??茖I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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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疲嚎忌幕煽兒蛯I成績均應達到河南省藝術??谱畹弯浫】刂品謹稻€,按專業主科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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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小學教育(全科教師)的招生錄取按河南省教育廳當年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招生工作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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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