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獎助學金設置及困難學生資助情況
一、國家獎學金
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校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的學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與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與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的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分為2檔,每年評選一次,具體資助標準為2500元和4000元。
四、國家助學貸款
學校還按照上級要求積極開展在校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額度6000元。取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在校期間由國家財政貼補利息,畢業后的利息由貸款學生自己承擔。
五、南陽師院獎學金
由學校出資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生中優秀的學生,每學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六、勤工助學崗位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確定,安排部分困難學生利用課余時間由學校組織在校內參加一定的勞動,根據崗位和勞動情況每人每月可領取適當的生活補助。
七、臨時困難補助
當學生家庭發生變化而產生臨時困難,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視具體情況予以適當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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