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錄取規則
1、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
體育教育專業: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晃璧笇W(體育舞蹈方向)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生源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
音樂類:音樂學、學前教育(音樂方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音樂表演、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美術類:美術學、學前教育(美術方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藝術設計(玉雕方向)、雕塑、動畫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在總分并列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擇優錄?。晃幕煽儾⒘?,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3、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總分從高到低分配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依次考慮所報其他專業;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5、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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