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獎勵及資助
第二十四條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按國家有關規定評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按國家有關規定評定)。
第二十六條 國家助學金:一等5%,43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3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年級專業為單位評定,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平時表現情況綜合進行評定,獎勵比例為學生人數的21%,其中一等2%,資助標準為1200元/生•年,二等4%,資助標準為600元/生•年,三等15%,資助標準為4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條 單項獎學金:凡因個人特長和能力在科技創新及發明、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績或成就,學校給予100~10000元的獎勵。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憑書面承諾,可入學后在學?;蛉雽W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門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用以支付學費和住宿費。建檔立卡等其他特殊情況,最高可申請8000元/年。同一年度內,生源地貸款和高校貸款不可重復申請。
第三十條 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獲取不低于240元/月的報酬,補貼生活、學習費用。
第三十一條 困難補助:學校每年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現金和實物補助。
第三十二條 綠色通道:學校根據“綠色通道”相關要求,保證所有新生順利入學。
第三十三條 社會助學:學校積極籌措社會資金,設立“河南城建學院昭德助學基金”、“常綠助學金”、“省規劃總院獎學金”等項目資助困難且優秀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