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機制,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類)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六條 普通文史、理工類錄取原則
我校錄取時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1.各錄取批次的投檔原則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各錄取批次的投檔原則為準。
2.進檔考生專業(類)安排:
(1)對于按照專業(類)進行投檔的省份,其專業(類)按投檔志愿安排。
(2)對于按照專業(類)組或學校進行投檔的省份(內蒙古除外),其專業(類)安排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即優先安排投檔成績較高考生的專業(類)志愿,各專業(類)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類)時,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擇優安排考生專業(類)。相關科目比較順序以該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若該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條件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3)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對于專業志愿和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擇優安排考生專業(類)。相關科目比較順序以該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若該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條件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藝術類相關專業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1.美術學、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使用各省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進檔考生按投檔分確定錄取專業;投檔分相同時,按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優先確定錄取專業。其他省份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進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文史、理工類相同。
2.音樂學專業在山東省內使用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濟南大學平臺)專業測試成績,并符合我校各專業方向具體要求。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蝗魧I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進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文史、理工類相同。
3.舞蹈學專業在山東省內使用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類專業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專業測試成績,在其他省份使用省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若專業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進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文史、理工類相同。
第十八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體育類相關專業的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使用各省體育類統考專業成績。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進檔考生按投檔分確定錄取專業;投檔分相同時,按體育類統考專業成績優先確定錄取專業。其他省份進檔考生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實考分、相關科目分數的順序進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與普通文史、理工類相同。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教育部及省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內地新疆班、省屬公費師范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等招生類型以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類)錄取的特殊要求
1.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要求考生無從事食品行業所限制的傳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
2.在山東、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招生專業(類),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3.在江蘇招生專業(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需達到我校在該省份的招生要求。
第二十二條 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通過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ujn.edu.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