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我校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廳普通高校統一錄取原則,實施“陽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據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執行,無單科成績要求,外語類無口試要求。
2、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進檔我校的考生遵循“志愿優先,擇優錄取”原則;在相同專業志愿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忌袑I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其填報第一專業志愿的“專業相近,考慮相同院系(或相同學科)”的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剩余考生按第二專業志愿的“專業相近,考慮相同院系(或相同學科)”錄取,依次類推。
3、報考我校的考生請關注我校招生網站發布的信息,并確保通訊暢通。調劑錄取到其它專業的學生如想調整專業,可在入學后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4、根據體檢結果,對部分考生不適宜就讀的專業,依據上述專業調劑錄取原則調整專業??忌w檢狀況按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5、消防工程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余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6、消防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無需參加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但身體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身體健康,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病的,不予錄取。五官、體型端正,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觀無明顯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對眼、斜眼、少白頭、面頸部1cm以上胎記或3cm以上瘢痕、影響功能的瘢痕等),無肢體功能障礙、下蹲困難,無色盲、嗅覺遲鈍、聽力障礙、口吃,無紋身、雞胸、腋臭、嚴重靜脈曲張、重度平足,無各種殘疾、傳染病,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入學后,學校將進行體格檢查,不合格的,經個人申請,依據學校相關規定轉入其他專業就讀。
7、消防工程技術專業為訂單式培養:我校與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共建消防工程技術專業,采用2+1訂單班培養模式,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人才培養需求,在消防工程技術專業師資隊伍、專業技能課程、實訓教學場所及設備等方面給予支持。大學生實習就業基地建在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第三學年選用考核合格學生到消防救援支隊實習就業。該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半軍事化管理,統一住宿、統一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