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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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錄取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委會有關政策和規定實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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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對于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進行錄取,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如考生成績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專業服從調劑者,按照考試成績將其調劑到其他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未能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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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報考英語、商務英語、法語專業要求考生口齒清楚、聽辨靈敏,英語口試成績達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須不低于100分(150分制);應用化學、材料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地理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不能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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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無歷屆生、應屆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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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藝體類招生使用各省統考成績,根據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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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文理科招生根據生源地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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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各專業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