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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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最新頒布的當年有關招生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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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按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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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考我校本科各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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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必須參加口試,口試成績須達到4分以上(含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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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藝術類專業均使用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總分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按各省文件規定的投檔原則和投檔比例予以投檔,所在省份如有統一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相關文件執行,沒有統一錄取原則規定的,按專業統考成績高低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總分、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優先次序選擇)。如果按照綜合成績投檔,則以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省統考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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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外合作培養專業:酒店管理專業。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愛爾蘭阿斯隆理工學院合作舉辦酒店管理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該項目前三年在巢湖學院學習,經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愛爾蘭阿斯隆理工學院學習。學生按規定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由雙方院校分別發給畢業證書;符合雙方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雙方院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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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專業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