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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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北京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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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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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北京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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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北京大學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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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北京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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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北京大學依據進檔的考生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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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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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北京大學在普通類統招提檔時,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經北京大學認定且各級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考生,按照國家相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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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北京大學在錄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語種考生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不調劑。對于符合北京大學投檔要求,投檔分數相同且北京大學公布計劃數不足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順次進行錄取,未錄取考生予以退檔。非通用語種考生入學后不能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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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北京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兩門選測科目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最低要求為A+、A;強基計劃、高校專項(筑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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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北京大學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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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北京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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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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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北京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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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北京大學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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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北京大學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北京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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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北京大學依據進檔的考生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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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北京大學在各?。ㄗ灾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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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北京大學在普通類統招提檔時,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經北京大學認定且各級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考生,按照國家相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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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北京大學在錄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語種考生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不調劑。對于符合北京大學投檔要求,投檔分數相同且北京大學公布計劃數不足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順次進行錄取,未錄取考生予以退檔。非通用語種考生入學后不能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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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北京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兩門選測科目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最低要求為A+、A;強基計劃、高校專項(筑夢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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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北京大學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