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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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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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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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市、自治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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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有特殊規定的省(市、自治區)外,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安排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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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排序,且各批次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要求須達到江蘇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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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考生,原則上需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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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我校公布的《安徽建筑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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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照我校公布的《安徽建筑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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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考我??忌眢w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等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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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慮教學資源情況,報考我校的考生,外語語種原則上要求為“英語”。其中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10分(150分制),英語口試成績優秀(不組織英語口試的省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