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第八章 收費標準
?
第三十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
學費標準:單獨招生類專業:每生每年7000元;經濟學、學前教育(幼兒體育與健康)、特殊教育(師范)、新聞學、公共事業管理每生每年5200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人體科學(師范)、運動康復、休閑體育(康樂體育)每生每年5710元;康復治療學每生每年6380元;藝術類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高爾夫):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費:視不同住宿標準,每生每年600-1500元。如2020年廣東省政府有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