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體育類、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普通本科層次體育類考生,只能且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報考藝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考生,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在其他?。ㄗ灾螀^、直轄市),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業水平成績要求,按該?。ㄗ灾螀^、直轄市)級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學??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州體育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錄取辦法
(一)文科普通類、理科普通類錄取細則:
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出檔后,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優先在第一志愿報考某專業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未錄滿,則錄取第二志愿報考該專業的考生,依次類推。考生專業填報順序和總分都相同時,按考生高考成績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錄?。ㄈ缬袩o高考排位的省份,則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順序及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二)藝術類具體錄取細則如下:
1.藝術類考生(除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及廣東省舞蹈學專業考生外)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取得相應專業成績合格證。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及廣東省舞蹈學專業統考成績要求根據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規定執行。我校認可統考成績的省份,按所在省投檔原則投檔后,按我校錄取原則錄取。
2.凡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文化成績按各省劃定的出檔線執行。
3.舞蹈學專業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值×100×0.3+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值×100×0.7)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分?。ㄊ校┡琶?,依次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果專業考試實際成績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績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錄取。
4.舞蹈表演專業(健美操、啦啦操、體育舞蹈、大眾藝術體操)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值×100×0.3+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值×100×0.7)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分省(市)排名,依次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果專業考試成績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績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錄取。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普通話、粵語)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值×100×0.5+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值×100×0.5)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分?。ㄊ校┡琶?,依次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果專業考試成績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績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