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四十二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1.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文史類、財經類、管理類專業4590元/生·學年;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專業519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專科(高職)專業:文史類、財經類、管理類、理工類、外語類專業5250/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
校本部及韓東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學年500—1800元不等;潮州師范分院住宿費每生每學年600元;入學后按實際住宿情況結算。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為上年度物價標準,如遇學費調整,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