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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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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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獎勵人數視上級撥款而定;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獎勵人數視上級撥款而定);國家助學金分特殊困難、一般困難和困難三個等級發放,分別是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和2300元/人·年(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人·年。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其中,學生綜合獎學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類,獎金分別為1500元/生·學年、800元/生·學年、400元/生·學年,獎勵面占學生總人數30%;學生“個性發展獎學金”,共分10類,每類每項獎學金3000元,最高獎項“廣油之星”獎金2萬元。學生還可申請國(境)內外企業和個人在學校設立的社會專項獎助學金,金額1000元至5000元/人·年。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緩交學費,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后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約1100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減輕經濟負擔,并注重培養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此外,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向學校申請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及建檔立卡學費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