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四十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文史、財經、管理、法學類專業學費5510元/生·學年;理工、體育、外語類專業學費623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6300元/生·學年;理工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專業學費685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 10000元/生·學年;住宿費1000元/生·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