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
第九條 運城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條 錄取時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在考生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考慮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公共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二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招辦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所有招生專業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文史類、理工類:(1)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專業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分數優先即按各省投檔排序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2)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專業錄取原則為專業志愿優先。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文史類:a、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①英語;②語文;③文科綜合;b、其他專業: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第十五條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體育教育、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專業錄取規則:山西省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煌馐∵M檔考生按相應省份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ㄍ稒n成績相同按照省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音樂學專業錄取規則:山西省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參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中優先錄取器樂100名,如有缺額,缺額計劃調到聲樂;外省進檔考生按相應省份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ㄍ稒n成績相同按照省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表演(專升本、對口升學)專業僅招收戲曲表演類的學生。
第十六條 專業調劑原則: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優先調劑并分配高分考生專業。調劑參照考生所報第一專業志愿的類別(師范類或非師范類),按順序依次調劑至同類別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專升本和對口升學的錄取規則:按考生所報志愿,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江蘇省按照江蘇省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