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江蘇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普通本科新生學費預收標準: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200元,理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500元,工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800元(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安全、網絡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等專業每生每年6380元,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專業每生每年78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至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