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十二條 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依據“分數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據各?。ㄗ灾螀^、直轄市)投檔的輔助排序分排序錄??;投檔時如無輔助排序分的?。ㄗ灾螀^、直轄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總分排序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 江蘇省普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實行加分政策: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中,每取得一個“A+”加2分、每取得一個“A”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序錄取。綜合評價錄取考生,按照《南京郵電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實施,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綜合評價錄取考生不執行選測科目等級加分政策。
第十五條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高考改革試點?。ㄊ校忌鷪罂紝I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內蒙古自治區采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即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照顧加分政策。
第十八條 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進行體格復查和錄取資格審查,發現問題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保送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進行。
第二十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錄取至專業大類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學校大類分流的原則,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