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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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20余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學校2020年按照大類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除外),招生大類所含專業及專業培養方向,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學校實行專業準入準出制度,賦予學生充分的專業選擇權。學生進校一段時間以后,在了解自身條件和學校政策的基礎上,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類內專業分流或跨類準入,畢業時如果符合某個專業的準出條件,也可以申請從該專業準出,獲得該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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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學校選拔新生實行“學校負責、?。ㄖ陛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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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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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英語單科成績要求105分(含)以上的專業(類)或項目有: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日語)、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上述英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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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錄取線時,按本章程第十二條所規定原則擇優錄取。如遇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時,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錄取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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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所有專業及項目對學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梢圆挥桎浫〉膶I”,請考生不要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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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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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當批次招生數的1:1確定調檔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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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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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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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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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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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生源普通類第一段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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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投檔成績超過一段線5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后,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選擇專業,確保考生準入申請志愿中的第一志愿,考生入校后須無掛科及違紀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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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考投檔成績超過一段線4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后,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選擇專業,確??忌鷾嗜肷暾埖?個志愿的其中之一,考生入校后須無掛科及違紀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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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不包含在內。專業選擇時,所在專業類未分流的,按志愿專業所在專業類進行大類培養至專業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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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面向2020級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錄取的新生設立“雙財”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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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投檔成績名次或位次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前1%且符合以下名次的可獲得相應金額的獎學金。具體如下: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號前5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號前9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號前12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以上符合條件的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須向本科招生辦公室提交申請和相關成績名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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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投檔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前2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8000元。其它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投檔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并后總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學第一年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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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獎項均不累計,獎金以最高等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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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生出國(境)交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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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每年投入數百萬元資助學生出國參加長、短期交流或赴國外名校攻讀研究生。在學期間,學生可參加國外著名高?;驒C構的短期交流和實習活動,也可選擇赴與我校有長期合作關系的海外高校進行免學費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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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對高水平運動員、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地方專項、“三位一體”、專升本等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該類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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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學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美術)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藝術類專業按綜合分排序,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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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學校對華僑港澳臺以及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錄取等相關工作按照相關部門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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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用于平衡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