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獎勤助貸
第三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按相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本科新生獎學金(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獎學金等。學生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申請新生綠色通道和臨時困難補助,參加勤工助學及社會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