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考試(秋
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
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 (含
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
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
0%。
2.進檔考生按所埴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
分擇優錄取。
3.如高考總分相同,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在
錄取時按當地省級招辦制定的同分排序規則處理
(_上??忌赐忠巹t處理后仍同分者,參考我院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中的
相關內容擇優錄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
錄取時文科以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低的順
序錄取;理科以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高低的
順序錄取。
4.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
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非藝術類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 省級
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 -志愿
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
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梢詫⑹?/div>
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
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藝術類專業均需本院校考專業合格。
五、在江蘇省,報考我校藝術類批次考生的學
業水平測試按當年江蘇省招生辦公布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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