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年初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收,學年末按實際修讀學分結算。普通類專業學費3000-6875元/生•學年,藝體類專業4375-11500元/生•學年,其中生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8000元/生•學年(以重慶市物價部門最終審批為準);北碚校區住宿費400元-800元/生•學年,大學城校區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我校《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十八條 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在校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招聘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