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費。我校普通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即:學年學費按專業學費(各專業標準不同)和學分學費(80元/學分)兩部分計收,應交學費=專業學費+學分學費(所修學分×80元)。
第二十四條 學費收繳采用學年初預收,學年終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即在第一學年開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在學年結束時,學校計算出每生的專業學費和實際修讀的學分學費總額,然后根據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應收學費總額如大于預收學費額的,差額部分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一并收??;總額未達到預收學費額的,差額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予以抵扣,畢業時一并結算。
第二十五條 普通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5600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專業不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普通本科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第一年學費預收:23000元/人·年;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11500元/人·年。學年結束時,根據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
雙福校區住宿費標準:1000 元/人·年。
南岸校區住宿費標準: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為準。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按上級和學校相關規定辦理學費、住宿費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