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以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的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1、學校優秀獎學金:成績優秀的學生學校實行專項獎勵,一等獎:1000元/年,二等獎:8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
2、校內專項獎學金:學校對于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各項技能大賽的獲獎學生;對于優秀學生干部給予獎勵。每次獎勵標準為800元—1500元。
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中無法交清學費的同學,可先入校報到,學費可予以緩繳。
第十八條 被我校錄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生源地辦理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第十九條 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和學生特困補助金等資助項目,并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