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
?
(一)學費說明:經時河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我校為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高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各專業學費總額按該專業學年收費標準換算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學生正常(不含重新學習)完成規定主修專業畢業最低學分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我校學分制收費采用按年度預收學年制學費的的模式收取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畢業前按照實際所修學分進行核算調整,多退少補。
?
(二)按照河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學年預收學費標準如下:
?
1.本科優勢專業: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060元;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翻譯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390元。
?
2.本科其他經濟學類、法學類、教育學類(體育學類除外)、文學類(外國語文學類除外)、管理學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600元。
?
3.本科其他理學類、工學類、農學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900元。
?
4.本科藝術類和體育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8000元。
?
5.專科建筑工程技術、應用英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000元;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每生每年3500元;休閑體育專業學費每生每年6100元。.
?
(三)住宿費:學校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元。
?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每生每年50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200元。
?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遇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收費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