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學院為成績優異的學生設立獎學金。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關規定,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院還單獨評定院級特、一、二、三等獎學金(2000元/年~300元/年)
第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獲得一、二、三等國家助學金(4000元/年~2000元/年),還可按相關政策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凡取得學籍的學生,經本人申請,院系推薦,學工處審核,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可獲得勤工助學崗位。